组织生活会制度[1]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组织活动。
一、召开时间及参加人员
(一)组织生活会每年7月份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支部委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二、主要内容
(一)结合工作实际及个人工作、思想情况,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会前准备
(一)提前3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二)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三)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四)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
(五)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四、基本要求
(一)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书记、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严于责己,真心诚意地欢迎批评,又要引导大家敞开思想,互相帮助,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不许歪曲和夸大事实真相,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不许把党组织内部交流思想的情况向外泄漏。
(二)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组织委员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三)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后五日内,要向公司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和有关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措施。
第二篇:1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小学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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