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1(163)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矿井能够达到预期的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看,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经矿领导决定,特制定新强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一、新强煤矿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一)瓦斯抽采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王金生
副组长:李志刚
王国库
李树春
李玉斌
王远广
王光辉
吕铸召
李显斌
成员部门:生产科
安监处
计划科
财务科
组织部
通风区
抽放区
地测科
开拓区
(二)瓦斯抽采评价验收领导小组责任制:
1、组
长:
矿井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瓦斯抽采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统一调度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2、总工程师:
矿井瓦斯抽采的技术负责人,对各成员部门进行业务工作指导,负责制定和审批矿井瓦斯抽采长远规划、年度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制定矿井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检查、审批采掘工作面瓦斯
抽采达标工艺,落实和使用瓦斯治理资金费用,平衡解决矿井瓦斯抽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通风副矿长:
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协调相关专业领导、组织各部门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督促瓦斯抽采工作的各项计划、工程、措施的落实施工。
4、总会计师:
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程所需的资金。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
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瓦斯抽采达标的各项相关技术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检查瓦斯治理规划落实情况。
6、成员部门岗位责任制:
(1)生产科:
负责指导、检查成员单位做好瓦斯抽采技术工作,负责指导、审查制定矿井瓦斯抽采长远规划、年度抽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协调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相关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验收,如抽采钻场施工、抽采管路延伸、供电、钻孔施工进度等工程。负责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及抽采计量、效果分析工作的审查,负责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和瓦斯治理工程的考核。
(2)安监处:
负责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瓦斯抽采达标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瓦斯治理工程的施工验收、安全隐患排查,在瓦斯抽采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3)计划科:
负责按照瓦斯抽采工程的需要,检查维简费及瓦斯抽采费用的落实情况,掌握瓦斯治理工程计划完成情况,把瓦斯抽采所需材料、设备列入物资计划。
(4)财务科:
负责按照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需要,检查、知道瓦斯抽采工程所需的各项资金落实情况。
(5)组织部:
负责矿井瓦斯抽采机构的管理人员配置,按规定落实瓦斯抽采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其工资待遇。
(6)通风区:
负责通风系统调整、采掘工作面配备适宜风量、对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鉴定,提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参数,协同抽放区共同完成瓦斯抽采评价报告。
(7)地测科:
负责对抽采工作面的地质构造、煤厚变化、煤层倾角、顶底板岩性、水文地质、瓦斯地质及区域内其它煤层回采状况进行资料收集,提供瓦斯地质数据,为瓦斯抽采提供地质保证。
(8)开拓区:
负责掘进巷道内在规定距离内开设抽放钻场,并将支护措施落实到位,在巷道帮壁施工抽放管路吊挂眼孔。
二、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一)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瓦斯抽采工程按照工程内容不同只有在工程按照设计完工后,才能进行工程验收,分期实施的瓦斯抽采工程,可以分阶段验收。
2、抽采瓦斯工程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实施分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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