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的要求,为保证我市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指导原则及主要方法
(一)目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精神,为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整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各项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指导各地规划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有必要开展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合理引导资金,规划推进各项土地整治活动,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耕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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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整治、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有序推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更好地发挥土地整治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抓手作用。
(二)指导原则
1.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黑龙江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任务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点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活动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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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编制方法
1、充分利用原有成果。规划修编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大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吸收已有科研成果与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加强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空间布局研究,夯实规划编制基础。
2、突出“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协调。加强与地方协调,加强与部门协调;二是加强衔接。要做好整治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三是加强论证。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做好咨询论证,重大工程安排要逐个进行论证。
3、做到“三个同步”。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编制与专题研究同步进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试点县整治规划编制同步部署;规划编制与规划数据库建设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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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
(未完,全文共21917字,当前显示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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