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索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实践与思考———李传米
2012-11-07
阿勒泰市
阿勒泰市解放路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干事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重心的下移,城市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单位体制的衰落使得社会管理及服务功能从单位逐步移向社区。在“小社区、大社会”中,社区社会组织在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自治、培育社区文化、推进社区公益方面日益凸显其独特的优势与功能。但由于各社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居民的结构、文化基础等方面的差别,不同类型的社区及其社会组织发展的状况、特点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也各不一样。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重视和谐社区建设,要将“共建共享”理念贯穿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始终,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和谐社区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共建中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就是其中的重要力量。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概念及其发展的现实必要性
(一)社区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镇、街道)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自发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不等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我国主要由公民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活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利用社会捐赠的财产从事公益事业的基金会三大类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组成),但社区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必要性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是组织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探索发挥社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对于大力推进和加快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社区社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的实践
(一)解放路街道情况简介
解放路街道地处阿勒泰市文化商贸中心,辖区面积约10.19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常住居民7200户,总人口2.3万人。共有汉、哈、维等6个民族。驻辖区单位(部门)89个,其中地直单位(部门)84个,市直单位5个。“两新”组织765家。街道社区工作者113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4名,女干部81名。
(二)解放路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现状经调查发现,解放路街道各社区中或多或少都有社会组织存在,这些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社区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服务组织、各种文娱团队等,目前全街道共有90余个。2012年以来,由党员组成的各类志愿者队伍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34件,结对帮扶165名贫困户,送慰问品及慰问金6万余元,带动辖区党员4000多人次参与到社区各类社会事务中来;由离退休人员组成的群防群治队伍以及网吧监督队伍不定期在辖区内巡逻、监督未成年人进网吧20余次,带动3200余人次参与到维稳工作中;由社区干部、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加强对24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帮扶;由居民组成的各类文体活动队组织开展大型活动27场次,确保了社区周周有活动,累计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居民达7000余人次;由社区各类人员组成的就业服务队伍协助办理失业登记证513个,帮助979名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申请了社保补贴,举办再就业培训10期,培训500人,引导和帮助800人次就业,安置大中专就业见习生86人。
(三)社区社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简析
(未完,全文共17706字,当前显示148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