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构建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
第一篇:多措并举,构建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多措并举,构建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
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李文明
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源头防腐力度,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党风、检风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改进,积极探索构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是基层检察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环。
一、何谓“风险岗位廉能管理”
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以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岗位为对象,以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为核心,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通过明责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追责等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促使风险岗位检察干警廉洁从政、高效履职的系统过程。通过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能够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的目的。
二、基层检察院构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的执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基层检察院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这就要求我们对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决不能掉以轻心,不仅要增强紧迫感,还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基层检察院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仅
1仅着眼于惩治是远远不够的,更要注重于堵住腐败的源头——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只有真正建立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加强惩防结合,综合治理,才能更有效、更彻底地消除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腐败。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也是新形势下我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解之题。基层检察院构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是探索预防腐败新机制的有益实践,是创新反腐倡廉工作途径,也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基层检察院构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的着力点
作为基层检察院,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构建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着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树立思想是构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的前提
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是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制度创新。开展这项工作是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力举措,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举措。因此,基层检察院在实际工作中,应将科学的管理理论应用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提供新的视角、载体和途径。
因此,基层检察院要真正建立起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就必须加强思想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理解这项工作,了解检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机制的基本内涵、核心内容、主要目的和工作方法,使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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