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为进一步办好养老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管理,创立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优质服务的新风尚,全心全意办好养老事业,特制定职工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全院(中心)工作人员遵循的准则:
一、努力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法制观念,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职员。
二、树立以院(中心)为家的思想,关心和支持院(中心)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牢固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理念,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寄养老人的疾苦,做到工作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结,同志间不搞无原则的纠纷,做到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平等待人。院(中心)管理人员要密切联系职工,廉洁奉公。
四、全院(中心)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加强事业心,吃苦耐劳,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勤政廉洁,克己奉公,要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侮辱、打骂寄养老人;
2、不准索取寄养老人财物;
3、不准多吃、多占和克扣寄养老人的生活物资;
4、不准动用公款请客送礼;
5、不准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6、不准让寄养老人给职工干私活。
六、加强职业道德,把寄养老人视作自己的亲人对待。搞好医疗卫生,保持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整洁,努力开展康复护理和训练,减少疾病,防止非正常死亡。
七、厉行节约,反对贪污浪费,严格财务制度,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公物。
寄养老人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院(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本院(中心)根据双方签订的寄养协议相关条款处理;如有违法行为,本院(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搞好团结,寄养老人之间、寄养老人与工作人员之间都要和睦相处,讲文明,讲礼貌、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体贴。
四、要以院(中心)为家,勤俭节约,不损坏公共财物,不浪费饭菜。
五、做到不酗酒、不打架闹事,不谩骂他人,不乱传流言蜚语,不诽谤他人,不搞迷信活动,不无聊逛街,不做有损本院(中心)声誉的事。
六、本院(中心)发给的生活用品,不准送人或变卖,按规定领新交旧。
七、搞好室内外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丢废物,不随地大小便。
八、不准到外面小店、饭馆喝酒。
九、外出要请假。
值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类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岗位值班室值班。
二、值班负责人值班期间负责全院(中心)的一切工作,督促并协助各责任区护理员做好服务、卫生、安全等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保证信息通畅,有事及时联络。
四、值班负责人至少查房一次,查看所有门窗、自来水等是否关闭,各房间寄养老人人数,身体状况,有无异常情况等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各区值班人员不准擅离职守,在接到呼叫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寄养老人房间,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六、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或意外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院(中心)领导汇报,并及时妥善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因工作失误或延误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院(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中心必须交待好代班人员才能离开院(中心)。
行政查房制度
一、由院(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院(中心)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总值班、安全员、医生进行每周一次的行政查房。全方位检查各区各部门工作情况,了解业务、后勤保障工作情况。
二、检查医疗、护理工作质量,监督医疗、护理规范制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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