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政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第一篇:镇民政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乡镇民政办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
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省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和《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活动主题,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活动主线,以“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工作职责,着力破解群众急盼、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心全意做好惠民实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灾害救援服务、优抚安置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专项事务服务等民政社会服务领域,努力实现“五个明显”变化。
(一)社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牢固树立“为民为本。为民
1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窗口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义务,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改变重管理轻服务倾向,增强社会服务意识,使为民服务成为自觉行动。
(二)社会服务作风明显改进。着眼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所需,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来做社会服务工作,向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用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救助等民政领域存在的问题。要以服务群众、密切群众关系为重点,以改进社会服务作风和提高社会服务质量为关键,把治理“庸、懒、散”作为社会服务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机载体,在改进社会服务作风和创新社会服务方法上创先争优,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廉洁服务,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社会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公开社会服务标准,创新社会服务方式,优化社会服务流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服务设施,落实社会服务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断提高民政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的新要求,加强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党性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培训、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政策素养;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严格规范自由裁权,不断提高民政窗口单位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带动本单位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社会服务环境明显优化。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和活动导向,深入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和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服务环境,真正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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