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责任书
为了建好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市残联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渝残联发(2010)75号),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康复室的正常运行,使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复服务,市残疾人联合会、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县(自治县)残联、街乡镇人民政府、康复室-斤在的社区居委会共同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重视,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杜区建设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及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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