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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路和举措,为使纪律作风建设向纵深处推进,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的要求,指出“当前各级纪委关键是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这既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明确定位,也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出了新方向。在新的形势下,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基层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如何找准点、站好位、履好职,是一个重要的工作实践课题。

一、目前江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转职能不到位,还存在“不敢转”的问题。“转职能”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突出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14年11月江州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并建立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调整报批制度,但在我们目前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转职能不到位、“不敢转”的问题。由于乡镇(街道)、农场的纪(工)1委书记、区直部门的纪检组长是各单位自己的干部,在对他们进行评价和干部考察时的谈话基本上还是以本单位人员为主,所以单位开展的工作中还是会安排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有的虽然已经明确只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有关的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还是会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分工纯粹只是文件上的分工。有部分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还把握不准,怕转职能后在单位里被边缘化。没有转职能之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转职能后不再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工作,对单位的业务等各方面情况会慢慢地从了解到不了解,主观上还不愿意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脱离出来,不愿放弃以前的一些既得利益,怕名义上是裁判员,实际上连观众都不是。所以还存在着“不想转”、“不敢转”的问题。

二是转方式不完全,还存在“不好转”的问题。“转方式”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探索新规律,创新理念思路,更加科学高效的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三转”的工作要求:当前各级纪委关键是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不要“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要将履职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2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落实“三转”工作后,我们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对82个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目前还保留或继续参与的有21个,精简率达到了74.4%,这也就说明了目前的工作实际中转方式还不完全,还存在“不好转”的问题。比如前段时间进行的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过程中对“两违”的整治、干部职工住房的清退工作等等,这些工作中或多或少还是有我们纪检监察部门或牵头或配合政府和部门开展督查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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