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1、现场固体垃圾应依据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实行分类集中堆放。分类标识,挂以指示牌。钢筋废料、铁丝铁钉、纸张等生产生活垃圾送废品回收站回收
2、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外运。(垃圾必须倒在批准的垃圾堆场,具有准倒证手续齐全)楼层内建筑垃圾,可以利用施工电梯及手推车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项目部定专职保清员、卫生员清扫。
3、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应设有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并有消防应急安全防范措施。由项目部专人管理。
4、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后,按照不同种类,分别堆放,由项目部统一处理或二次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经收集分类后,其中一部分灰渣、砼块、碎砖等无污染物可回填或挖坑深埋;不可回填的一般废物可委托当地渣土或环卫部门外运,集中处理。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定期对工地内垃圾堆放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安置小区项目部
第二篇:项目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多的建筑垃圾需要处理,为了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建筑垃圾专项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施工现场施工/生产垃圾处理作业程序,以确保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并符合环保规定,满足绿色施工规范要求。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4.职责
4.1本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保持和改进。
4.2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全面负责。
4.3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管理。
4.4其他相关作业单位、部门参与实施。
5.施工/生产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生产垃圾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内的生产弃渣、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塑料袋(杯)、一次性饭盒以及塑料泡沫板等白色垃圾;混凝土、砂浆的弃料;木材、钢筋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等。
5.1施工现场内弃渣,处理程序:清理→分类→运输→弃渣5.1.1定期对施工现场弃渣清理、分类;
在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以班组为单位切实搞好各班组的落手清工作,根据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将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5.1.2可利用的钢筋、钢管、铅丝、木板等进行二次回收再利用;
5.1.3对于不能二次利用的废钢筋头、钢管头、铅丝、短木板等统一运往废料仓库进行处置;
5.1.4对于施工现场清理出的砖、石、瓦块、砂石等可统一堆放用作临时道路路基铺设;
5.2混凝土、砂浆的弃料可用作构配件的预制及场地硬化5.3钢筋、木材加工厂产生的废料废渣
5.3.1钢筋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短废料,回收至废钢筋仓库存放,项目部统一处置。
5.3.2木材加工产生的废料,统一分类回收至仓库,可用于制作安全文明设施及预留预埋洞口模板。
5.4项目部将定期组织检查,并将建筑垃圾的管理制度与班组落实情况切实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杠杆,根据工作业绩奖优罚劣。
5.5对施工/生产垃圾的处理必须满足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本制度在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建筑垃圾管理制度等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要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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