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雾霾综合治理系统规划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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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案由:关于加强雾霾综合治理系统规划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提案人:汤黎路主题词:环境,综合治理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
2013年伊始,全国范围出现了强雾霾天气,涉及大半个中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起了各大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据环保部报告显示,造成此次大面积雾霾天气的原因十分复杂,但依然有迹可循。引发雾霾天气首要污染物是pm10和pm2.5等可吸入颗粒物,其主要来自工业生产、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冬季取暖烧煤等排放的有害物质等。强雾霾天气严重阻碍正常经济生产,导致道路管制、企业停工、机场关闭、港口停运,强雾霾天气大量诱发呼吸道等疾病,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各地为应对强雾霾天气,紧急出台了各项应对措施,但收效甚微。一个主要原因是,当前各地在治理雾霾中存在各自为政,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缺乏根本上、长远上对雾霾进行综合治理的一揽子规划,行政举措留于形式,雷声大、雨点小。全面推进雾霾综合治理,需要从战略高度谋划,从源头抓起切实做好系统规划和制度安排。
一、造成当前“雾霾围城”现象的根源
1.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是造成雾霾污染的根本所在。以pm2.5为主的雾霾污染,主要源自粗放发展给经济社会带来的健康赤字。一方面,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只重视当前行为带来的gdp拉动效益,而不考虑环境成本和治理成本,工业粉尘污染日益加剧,造成了此次大气环境严重污染的可怕后果。另一方面,单一的能源结构助推了空气污染。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中,一煤独大,煤炭的消费占到70%,大量的煤炭消耗必然造成十分严重的环境污染危机。同时,汽车工业的壮大,大量汽车的普及,导致对能源的需求日益激增,是城市大气污染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据中科院研究,机动车为北京地区pm2.5的最大来源,约为四分之一,其次是燃煤和外来输送,各占五分之一)。
2.立法缺陷和制度短板,是造成雾霾污染的关键原因。目前,环境立项评价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构成了我国大气污染规制的主要法规体系,但仍存在一些缺陷和短板。如,2012年2月我国发布了空气质量新标准,首次将pm2.5纳入评价指标,但这一标准仍然很低,pm2.5浓度限值比世卫组织2005年发布的《关于颗粒物、臭氧、二氧化氮和二氧化硫的空气质量准则》建议安全标准高大约两倍。再如,根据现行法律,排污者违法的经济成本往往低于遵守法律的成本。在其他国家,排污者会以日为单位被处以罚款,累积数额可能非常巨大,没有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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