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吉克煤矿持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瓦斯治理手段,改进瓦斯治理方法,消除瓦斯事故隐患,杜绝发生瓦斯事故,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一、成立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经营副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通防部长、机电部长安检部长经营部部长、调度室主任、通修、防突等相关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程序
1、井下瓦斯治理实施单位、各相关部室将瓦斯治理存在问题上报小组办公室。
2、对于上报的瓦斯治理问题,由通防部向瓦斯治理持续改进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小组制定具体方案。
3、方案制定后由通防部向申请单位下达瓦斯治理措施改进通知单。
4、最后由瓦斯持续改进小组对改进后所取得的结果进行验收确认。
三、奖罚
1、凡是上报的有关瓦斯治理问题,通防部要在5-8天内回复或出台相关整改措施,一次不执行,对通防部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2、其它小组成员不配合组长工作,每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3、瓦斯治理效果差,提出后长时间内不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方法,对小组全体成员每人罚款200-500元。
4、对于在瓦斯治理持续改进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如果其成果获得矿内奖励,矿上将一次性奖励1000-2000元。
5、为鼓励全矿所有职工都参与到瓦斯防治当中来,凡是对瓦斯治理有贡献人员,年底前由矿进行统一奖励。
通风、抽采、监控、防尘、防火等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消除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建立“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制度。
1、矿长对矿井“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负全面负责,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排查;通修队、防突队、通防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室等单位负责实施“一通三防”大系统定期审查。
2、审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通风技术管理、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等方面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一通三防”事故的隐患。
3、审查周期为每月组织一次。
4、对审查出的隐患要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对审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新吉克煤矿瓦斯抽放钻孔验收新吉克煤矿瓦斯抽放钻孔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区域瓦斯治理效果,实现“煤与瓦斯共采”方针,牢固树立“打钻是基础、抽放是关键”的理念,根据新吉克瓦斯抽放效果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抽放钻孔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一、防突队职责:
1、按矿、部(区)下达的年度、季度、月计划,不折不扣的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全矿井抽采工程(煤孔、岩孔的打钻及封孔)的安全施工及管理。
3、负责全矿井的探煤孔、探放水孔、石门揭煤措施孔的打钻。
二、工资及抽放效果考核
打钻进尺与单孔瓦斯抽放浓度考核按“
六、四开”办法。即当月打钻任务量占工资总额60%,当月单孔抽放效果占工资总额的40%。根据工作性质特核定单价,具体如下按矿规定执行。
遇特殊情况钻孔达不到设计孔深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核打钻工资。
效果考核:
本着“打钻是基础、抽放是关键”的理念,对防突队所施工的钻孔实行动态考核,根据每条巷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单
孔瓦斯浓度标准。
(三)、考核办法:
1.钻孔(煤孔、岩孔)达到设计要求的给予结算该钻孔的全部工资(即60%),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钻孔按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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