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2004-1-6
2003年10月19日,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云水管改[2003]1号文件印发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的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和目标,其主要特点有:一是水利工程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强化规范管理;二是明确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三是全面推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严格水利资产管理;四是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培育工程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管理;五是落实了省、地(州、市)、县(市、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来源,为同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和同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岁修费;六是积极稳妥安置分流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
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建国以来,我省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抗御水旱灾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管理粗放;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这些问题导致我省投入巨资修建的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因此,加快推进我省水管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为保证我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水管体制改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省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云南的实际,分三步走:2003年为准备阶段。做好调查研究,完成经费测算,搞好试点,编制本地的《改革方案》并报经当地政府批准。2004-2005年为实施阶段。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深化内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和水管单位较少的地、州、市、县可抓紧布署,提前完成。2006年为总结经验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进行检查验收。
(三)改革的原则
一是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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