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一)
第一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调研
(一)
一、正视“四点”问题,开展整治推进
(一)关注的热点。如果我们稍有不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借题发挥,恶意“炒作”,甚至编造一些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如果是出现了办案中的政治风险问题、涉案对象两规期间的安全问题,少数人更会铺天盖地加以批评和指责,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同时,
(二)矛盾的焦点。如果我们放松警惕,疏于监管,一些干部就很容易放弃党性原则,甚至滥用权力。加之近年来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纪检干部中也有所抬头,
(三)思想的盲点。有的打着领导机关旗号或利用纪检干部的影响办私事、干预或介入经营活动等。虽然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执纪部队,有着高素质和严要求,但由于纪检工作政治性保密性强,执纪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较大,对案件线索的取舍、案件查办的深度、调查证据的确定、定性量纪的把握等问题监督难度大。
(四)监管的难点。“双重管理”问题带来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以及选拔使用干部手段“太弱”等问题,造成一定程度的监督“太疏”、管理“太松”。
二、细化“四定”措施,强化风险防控
(一)定规立矩,着力规范干部监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管理委厅机关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科学规范履职的要求,以及干部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定向防控,着力推动监管关口前移。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采取个人找、室内议、领导审的方式,深度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落实。
(三)定期述谈,及时掌握情况预警纠偏。建立干部监督责任制度,形成分级负责,定期督办,一级抓一级的监管格局。坚持述职谈话制度,纪委书记、副书记定期约谈县市纪委书记、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定期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向纪委常委会、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对定期检查和风险防控中发现问题的干部及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提醒,纠偏整改;
(四)定量考核,着力提升干部素质能力。通过制定标准、严格考评、纠正偏差,来推动干部素质能力的整体提升。作为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分层有序地细化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的量化管理办法和科学考评方法,将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融入反腐倡廉业务建设之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促进了干部职责的更好履行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设置“四严”铁笼,规范权力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执纪机构,手中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如果权力没有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制度、严明的纪律和严控的制约中规范运行,权力就会被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设置“四严”铁笼,重点围绕“六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
(一)严密程序。在深入排查岗位风险点的基础上,将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分为信访举报承办权、案件检查权、纠风执法权、案件定性量纪权、干部选拔任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等六个大类,围绕“六大权力”的规范制约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完善防控措施,建立工作规范,强化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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