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篇:
一、1.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害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和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
三、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
四、防火检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设施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他需要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六、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防火巡查、检查的方法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单位防火巡查记录次日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防火检查记录于检查三日内报消防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
八、防火巡查、检查记录均参照单位有关制度存档。
2018
银川大润发金凤店
年8月01日
第二篇:防火检查巡查制度1消防安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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