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大全五篇]
第一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3、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编码装订归档。
4、自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消防、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各加油站及每一个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每周的消防、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9、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消防、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0、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第二篇: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图表,并及时更新。
二、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消防档案管理人为陈勇。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前款规定中的第
(二)、
(三)、
(四)、
(五)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第
(六)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第
(七)项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未完,全文共3340字,当前显示110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