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以及《赣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文件》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做贡献,定于本学期开展“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校园”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上洲副组长:温跃辉成员:全体班主任灭火组:
组长:刘瑶辉
成员:总务处、各班主任救护组:
组长:蓝福远副组长:李成英
成员:学生资助中心成员及校医室所有成员保卫组:
组长:;何定涛副组长:廖荣平
成员:所有保安人员宣传组:
组长:潘荣君
成员:办公室、团委、音体美组所有成员
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德育差生转化组织:组长:温跃辉副组长:何定涛成
员:各班主任
学校防暴力防突发事件组织:组
长:何定涛
成
员:保安人员、各班主任
各班安全通讯员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何定涛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成立“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安全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6明确本部门“创建活动”的领导、工作人员和具体活动方案,重点工作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学校形成党委总揽全局、统一协调,学生处具体牵头,其它各部门认真执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总体目标
这项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指示精神,在市综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校党委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正确处理安全、文明与和谐的关系,以安全彰显文明建设,以文明为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创建安全学校,构建和谐校园”活动的开展,建立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校园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学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养成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校风进一步改善,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三、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1)严格执行门卫和宿管登记、验证制度,规范日常管理;(2)落实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制定应急反应机制;(3)通畅信息传输渠道;
(4)检查落实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5)严格执行24小时治安巡逻和巡查制度,巡查日志和记录详实、清楚,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工作责任追究制。
2、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1)杜绝恶性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2)确保校园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提高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度;
(3)加强对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作用。
3、努力创建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力争学生文明程度普遍提高。
(1)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学校,构建和谐校园”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全员参与创建活动,争创“文明班级”,争当“文明个人”,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形成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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