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
新委„2007‟38号
关于在全乡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
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富阳市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富作办[2007]2号),关于在全市开展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通知,根据富委[2007]40号文件精神和“树新风、创新业,争当阳光官员、争做阳光干部”主题实践活动的安排,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巩固当前社会稳定良好局面。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深入地开展各种信访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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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建设“生活富裕、生命阳光”的和谐新新桐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村、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和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苗头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同时,要把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与基层各种建设相结合。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每月10日为信访接待日,也专门成立了信访接待室,由专人负责,使之成为经常性的信访工作制度。在排查调处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灵活措施,力争在第一时间把信访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注重在调处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疏通情绪、化解矛盾,达到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的目的,努力实现本村、本单位“无重复上访、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的“四无”标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从5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上旬)。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信访条例》宣传。乡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乡长为信访问题排查调处的第一责任人,乡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由综治办成员为具体工作联络员,各村、各单位也应
相应成立信访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摸底工作,要深入全面调查了解存在的信访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对去年以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疏理排摸,排出一批至今尚未解决的老信访问题,市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以及近期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信访矛盾,并将这些信访问题和矛盾加以落实和限期解决。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对群众的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大信访问题,要组织力量、层层排摸、摸清实情、不留死角。于5月29日前,各村、各单位将排摸出的信访案件(见附表1)报乡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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