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整治工作会议讲话
长期以来,同志们扎根基层,积极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为进一步切实规范村卫生室诊疗行为,大力治理过度医疗问题,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我们决定开展村卫生室执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这项活动,我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大任务是要承担好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今年有一项列入县政府工作报务的硬任务,那就是创建国家级慢病防控示范县,公共卫生服务的标准必须拨高,而且,我们的服务对象,不仅是常住人口,还有流动人口(居住三个月以上的贺兰县外的户藉人口),而且今年,国家卫计委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要求对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0-36个月的儿童,包括在居住地半年以胩的流动人口在内的人群,开展老年人人体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覆盖率要求达到30%,增加了工作量,也增加了公共卫生经费。
二要承担好基本医疗服务。一方面严格执行医疗诊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防犯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规范处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农民就近看病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为切实规范村卫生室诊疗行为,加强输液安全管理,降低输液安全隐患,治理过度医疗问题,我们必须禁止村卫生室输液。以前我们说,有执业护士证的村卫生室可以许可输液,但按照银川市的最新规定,有执业护士也不批。我们对因病情需要必须输液的患者,要求村卫生室及时转往乡镇卫生院诊治。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卫生机构求助。这方面的工作,甘肃省已先行一步,全面开展禁止村卫生室静脉输液专项整治工作,积累了有益的经验,所以,禁止村医静脉输液也是些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不仅要向村民宣传过度医疗、无序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各种危害,还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静脉输液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但要加强监督,还要严格村卫生室药品管理,通知配送公司停止向村卫室配送用于输液的液体及其他药品,县医保也将停止报销补偿各村卫生室静脉输液药品费用,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脑子紧绷禁止输液这根弦。
第三大任务是要实施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配备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基本药物全部由实行网上集中代购,不得私自在线下采购。申购时间有统一规定,每月前三周的星期二的上午。在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村医,可以自己在网上采购,没有条件的,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集中代购,我们的卫生院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必须负好责任,带好队伍。
二、强化网底作用,认真履行职责
村卫生室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网底,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承担
2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享受县政府相关政策的补助。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医疗行为,依法执业,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卫生机构和所在地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必须定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例会及培训,汇报公共卫生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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