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开展创建文明岗的通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贯彻“夯根基、保安全、强管理、重提升”的工作方针,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清洁文明生产工作,争创集团公司标杆企业,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以“大干九十天,塑造中新新形象”为主题的“清洁文明工厂”创建活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为创造一个整洁、干净、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营造舒适、清洁的生产工作场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实现清洁文明生产标准化,文明生产水平进入集团公司一流行列。
二、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闫军梁寅晨常务副组长:韩海洋
副组长:付苏利刘金付黄红霞李念平刘金贵成员:各部室、分厂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部,朱建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清洁文明工厂”创建活动中所需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协调、督办等。
3、各职能部室、分厂负责人负责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4、各职能部室牵头组织检查,对监管范围内“清洁文明工厂”创建任务进行逐一核查,并督促完善。
5、各分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清洁文明工厂”的创建与申请验收工作。
三、参加单位
公司所属各二级机构(机关各部室只参与清洁文明岗的创建)。
四、活动阶段划分及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清洁文明工厂创建工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将清洁文明工厂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清洁文明岗创建阶段、清洁文明车间创建阶段和清洁文明工厂创建阶段。
(一)清洁文明岗创建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各分厂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熟悉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厂控指标、岗位操作标准、企业文化,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无闲谈、吃零食和大声喧哗、无睡岗、熟悉事故预想处理方案和紧急事故处理方法(详见后附表评分标准)。
2、各部室岗位工作人员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和企业文化、按规定穿好工作服、门窗、地面、文件柜清洁无污迹等(详见后附表评分标准)。
3、创建清洁文明岗阶段分为到期达标验收和提前申请验收,如各部室、分厂达到验收标准后可以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活动领导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检查。评审检查需在提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检查结束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通过评审的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被命名为“清洁文明岗”。
4、清洁文明岗位验收分级a、验收:
(1)85分以下为不合格。(2)85—90分为合格。(3)90—95分为良好。(4)95分以上为优秀。b、整改,复查:
(1)85分以下,继续组织创建“清洁文明岗”。(2)85----95,公司给予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复验,顺利完成复验后,授予“清洁文明岗”称号。
(3)95以上,获得“清洁文明岗”称号。
5、考核办法
a、公司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洁文明岗创建活动的,奖励2000元。
b、公司各单位提前申请验收,并通过活动领导小组验收的,将在正常奖励基础上给予提前一天增加100元的奖励。
c、公司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清洁文明岗创建活动的,罚款1000元。
d、公司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活动领导小组验收,公司将给予拖延一天罚款50元/天。
(二)清洁文明车间创建阶段(7月1日-7月31日)
1、各分厂的设备、设施、构架、管道、电缆桥架、建筑物的内墙壁、门窗玻璃、地面进行清扫。做到设备见本色,墙壁没有浮灰、地面清洁无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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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