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
通
知
各区县委宣传部,市直新闻单位、市内重点网站:
市委决定,从2008年——2010年集中三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现就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改变城乡环境面貌,建设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是“打造活力成渝之心、建设现代产业高地”的具体行动,是统筹城市发展的有力抓手,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创造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大力宣传“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大力宣传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全面整治与“五创”联动工作、点与面、具体工作与长效机制、干部与群众参与等五个结合的工作方法。
(二)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总目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各区、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全市各区、县城市、60%的乡镇、40%的村庄,要基本完成人居环境治理,达到“四化”标准。
(三)突出阶段重点,集中做好“五项工程、一项行动”的宣传。
1、第一阶段。2008年9月——12月,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基础,围绕“集中治理年”,重点宣传“城市容貌治理工程”、“城乡清洁工程”和“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宣传“城市容貌治理工程”要重点宣传拆除市城区所有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并规范店招的情况,宣传整改城市公厕及户用旱厕、市场及周边环境、城市小街小巷、“城中村”;拆除、“五小行业”的情况;宣传规范建筑工地和垃圾清运的情况。大力宣传“乡镇清洁工程”要以治理乡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为重点,重点宣传清理垃圾污水、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贴乱画和规范乡镇街巷摊点摆设的情况,宣传逐步推行“户收集、村保洁、乡镇清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方式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村庄清洁行动”要重点宣传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污泥的情况;宣传推进村庄“两池”、“六改”和实施村庄“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的情况。
第二阶段。2009年,围绕“综合改造年”,重点宣传实施的“城市环境改造工程”、“乡镇容貌治理工程”和“村庄庭园美化工程”。大力宣传“城市环境改造工程”要重点宣传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和物业管理,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及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违法违规建设、“城中村”改造的情况;宣传加快对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改造步伐、加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园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城镇居民出行难、居住环境差的情况。大力宣传“乡镇容貌整治工程”要以规划建设为重点,重点宣传治理违法违规建设及主干道风貌、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环境;搞好建成区绿化和重点区域的亮化的情况。大力宣传“村庄庭园美化工程”要重点宣传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促进村庄整体风貌统
一、协调、美观,庭园整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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