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当前中央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影响[五篇模版]
第一篇:分析当前中央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影响分析当前中央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影响
[摘要]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2003年9月21日起,央行决定将存款准备金率调高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到7%。此次调整的原因是什么,会产生那些方面的影响,以及存款准备金率未来的发展趋势会是什么。这就是本文所要阐述的问题。
[关键词]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备付率、货币信贷总量
一、相关理论综述
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所谓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款。在现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现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业务库,另一部分则以存款形式存储于中央银行,后者即为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又分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两部分。中央银行在国家法律授权中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将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中央银行,这种比率就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交存中央银行的存款为法定准备金存款,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存款超过法定准备金存款的部分为超额准备金存款。超额准备金存款与金融机构自身保有的库存现金,构成超额准备金(国内习惯称其为备付金)。超额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是超额准备率(国内常称之为备付率)。金融机构缴存的法定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的。而超额准备金,金融机构可以自主动用,其保有金额也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如刚刚公布招股说明书的华夏银行2003年中期的超额准备率为12.31%。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发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业务规模变化,从而对货币供给有重大影响。也就是说,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则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增加,可供自主运用的资金减少,其放款和投资能力削弱,全社会货币供给随之减少;相反,中央银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减少,可用资金增加,其放款和投资能力增强,货币供给随之扩张。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建立起来的,近20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按存款种类规定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企业存款为20%,农村存款为25%,储蓄存款为40%。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率使当时的专业银行资金严重不足,人民银行不得不通过再贷款(即中央银行对专业银行贷款)的形式将资金返还给专业银行。为克服法定存款准备率过高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从1985年开始将法定存款准备率统一调整为10%。
1987年和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为适当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为了紧缩银根,抑制通货膨胀,两次上调了法定准备率。1987年从10%上调为12%,1988年9月进一步上调为13%。这一比例一直保持到199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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