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函[2010]69号),根据《四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级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0]180号)要求,确保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纲要》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目标,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编制目的
通过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现林地科技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止乱垦滥占林地,提高林地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县域林地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编制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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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保护与利用,正确处理林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并与本区域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林地科学合理利用,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因地制宜原则。立足于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等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积极保护现有林地,适度补充林地,科学利用林地,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把林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指标和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和规定;
2.国家和地方有关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的政策、行政规章、技术规程和规范性文件;
3.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等;
4.符合规定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项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等;
5.国土二调成果数据;
6.《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
7.《四川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
8.《四川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细则》;
29.《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细则》。
二、主要任务
在扎实做好基础调查、资料收集、专题研究和政策建议的基础上,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任务、措施和管理政策,突出战略性和政策性,确定全市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保护利用时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逐级分解到县、乡镇,并落实到山头地块,确定林地保护等级和质量等级,建立林地管理档案;明确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强对行政辖区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宏观调控;推进县域林地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指导县域林地保护利用的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按程序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审核、汇总与报批工作。
三、组织分工
规划编制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林业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任务量大。为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分管市长同意,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林业局设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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