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
主任:张保才(院长)
副主任:兰刚(医务科科长)唐艳(护理部主任)
张淑梅(院感办主任)高俊贺(公卫办主任)吕成林(业务副院长)
成员:兰刚(内科主任)吕钦奎(外科主任)孙传亮(外科副主任)高桂玲(妇产科主任)吕钦鹏(检验科主任)刘素英(彩超室主任)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
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7)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
—2—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8)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9)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篇:关于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通知关于成立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成员: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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