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合集]
第一篇:烟草专卖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烟草专卖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烟草专卖品购销合同签订、运输、入库、出库、结算、资料保存等环节的管理及考核要求。
1.2烟草专卖品包含。卷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烟梗、烟机、烟机专用部件、丝束、嘴棒、卷烟纸、薄片、烟土、烟沫、烟土棒等。2职责
2.1本制度由整顿办负责制定并保持改进。
2.2本制度由整顿办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由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实施。
3流通环节管理
3.1销售管理
烟草专卖品销售范围仅限于成品卷烟、废次烟叶、烟沫、烟土和废次嘴棒、丝束、卷烟纸,以及经破坏处理的报废烟机和零售配件,其他一律不得发生外销行为。
3.2购销合同管理
3.2.1所有外购(销)烟草专卖品必须签订规范的购销合同,并且保证合同签订数量不得少于企业年度实际外购(销)量。因特殊原因造成的超合同行为,应及时补签当年购销合同。
3.2.2所有外购(销)烟草专卖品,当品名、规格、数量、时限、供应商或接收单位等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办理合同、准运证作废手续,并及时补签新的购销合同和准运证,确保每笔业务依法依规规范运
3.2.3所有调剂(同行拆借)的烟草专卖品,必须附有省中烟工业公司开具的调剂单和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开具的准运证。并由归口管理部门保存专卖资料,无原件时保存复印件。
3.2.4烟机及专用部件购进(销售)时,需严格执行《烟机设备管理办法》。
3.3运输管理
3.3.1储运公司须在合同、准运证限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运输业务。不得出现“无合同、无准运证承运,超合同、超准运证承运,重复使用合同和准运证承运”的行为。
3.3.2所有烟草专卖物资运输必须在合同、准运证限定数量内保证一车一准运证。运输途中成品卷烟、烟叶(片烟)、烟丝、烟梗、烟机设备须附合同(或调剂单)、准运证等手续。丝束、卷烟纸、嘴棒、废次专卖品须准运证、随货码单及合同或调拨单、申办单等手续。
3.3.3各类专卖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被抢、被盗须出具所辖区域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成品卷烟发生质量问题须出具对方烟草公司的证明材料。
3.3.4成品卷烟调拨派送单(七联单)必须经对方烟草公司签字、签章予以确认。当同一目的地同时送两车以上卷烟数量时,不能在其中一份上签收全部货物数量。
3.3.5驾驶员完成承运任务后,须将须将有关手续及市交储运公司调度员,并由其收集整理登记,在两日内交营销部门,同时做好交接手
3.4入库管理(不包含二车间成品卷烟入库)
3.4.1仓库保管须按实物的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同购销合同(或调拨单、准运证申办单)、准运证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4.2出现超合同、超准运证,无合同、无准运证,重复使用合同及准运证情况时,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3.4.3烟叶、烟梗、烟丝、设备、辅料入库时,在检验人员对实物进行质检的同时,仓库保管人员要对专卖手续全面核对,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专卖手续齐全、数据无误后,方可在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印章。
3.4.4仓库保管须在七日内将原料(烟叶、烟梗、烟丝)的合同、准运证等手续交原料部门会计;驾驶人员须在两日内将辅料(丝束、卷烟纸、嘴棒)的合同、准运证等手续交供应部门采购员。
3.5出库管理
3.5.1库管员须做好各类物资详实的出库记录,各部门要配合库房做好月末内部结算工作,无特殊原因所有物资必做到日清月结。
3.5.2出库时,保管人员必须按照各业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单严格办理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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