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问责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各级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对象
中高层管理人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
三、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经营和管理活动。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影响工作进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实施问责。
四、问责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五、问责管理机构
(一)问责执行机构:人事部
受理问责,负责问责事项的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提报,问责决定的送达、执行,督办、改善跟踪等具体工作。
(二)问责决策机构:问责小组
问责小组由总经理及人事部经理组成,代表公司对问责对象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认定,并判定问责处罚方式。
(三)问责提出机构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提出问责的权利,将问责事由提请人事部/行政部受理。
六、问责内容及事项
(一)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为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在公司或部门运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经营严重的经营性质亏损或业务风险的。
(二)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在公司采购、营销、业务等经济活动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的。
4、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三)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公司有关决议、决策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的,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擅自改变或未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3、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拉皮、延误工作,造成公司客户投诉、经济损失、声誉受到影响的。
4、有损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证造成恶劣影响的。
5、置公司利益于不顾,搞小团队、小帮派,发布不利于内部团结的言论,对公司领导搞背后恶意议论、诋毁,不正而反映意见,经公司查证属实的。
6、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7、公司给予告诫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8、对上级、下级公开承诺的事项迟迟不兑现的。
(四)服务方面责任追究
1、在服务过程中,以权谋私,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客户投诉的。
2、由于服务意识不强、语言不文明等被投诉的。
3、服务质量差,服务水平低,造成客户强烈不满或损坏公司形象的。
(五)保密责任追究
泄密公司商业、技术上等相关保密事项,给造成公司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关联责任追究
工作关联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在工作上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带来公司或项目损失的。
七、问责方式
(一)具体形式
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罚款、降职、降薪、免职、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开除等。
以上问责追究方式,依据实际情况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二)问责方式:
根据被问责事态情节、对公司的损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决定问责方式。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警告、记过或经济处罚的方式问责。
(未完,全文共13716字,当前显示149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