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5+X”
第一篇:泸县法院“5+x”泸县法院“5+x”模式服务服务工业园区建设谢杰徐茂
泸县法院围绕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川南经济强县、文化旅游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县域内工业园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出台了《泸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服务工业园区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5+x”模式为全县工业园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于涉工业园区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三快”办案原则,针对园区企业在建设经营中出现的涉及法律的投诉和纠纷,法院主动提前介入,及时受理,现场调解。对未能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立案,快审快结。
二是设立服务窗口。建立涉工业园区案件服务窗口,加强窗口自身建设,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行为,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服务窗口”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全方位”司法服务。
三是开展巡回法庭。设立涉工业园区案件巡回法庭,除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外,不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将法院服务企业的窗口前移,重点关注企业发展,防范和化解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时处理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为企业在流通、营销等环节中提供贴身的司法服
1务,并及时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保障。
四是开展专项审判。通过开展专项审判活动集中涉工业园区纠纷,重点审理涉园区企业、投资者的买卖纠纷、投资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涉园区土地清理的相关案件,切实保护园区企业、投资者以及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规范园区建设,为工业园区营造诚信有序的经营环境。
五是扩大简易程序的运用。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和原被告同时到庭请求解决纠纷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速裁和适用简化审,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坚持优先调解原则,大力开展诉前调解,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x”即其他工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在工业园区的重大工程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建设上,发挥司法服务职能,提供法律咨询,对于积极参与重大工程的风险评估,切实减小园区建设的市场风险。针对在涉及园区审判活动中发现园区管理、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改进工作。
第二篇:泸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泸县人民法院
“优化发展环境、塑造良好形象”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泸县文明、和谐、包容、开放、团结进取、共谋发展的良好形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泸县第十二次党代会议精神,把廷全书记提出的“全力建设平安泸、着力构建和谐泸、努力打造文化泸、切实优化发展环境”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结合法院职能和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县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五大目标”工作决策和“七大建设”的经济发展思路,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突破口,以靠实工作责任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营造“高效、务实、便民、亲商、安商”的发展环境,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尤其是发展的法制环境和安定环境的重要力量。法院将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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