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
1、坚持教育为先,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纪检监察工作要结合岗位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尤其是近年来查处的科学院系统内重大腐败案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注重因人施教、因事施教,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吸取教训,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和代价,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使教育深入到各处室、党支部、研究室、课题组等,尤其要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开展对中国科学院《关于科学理念宣言》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科研行为规范和抵御学术腐败,促进良好科研道德的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教育要调动和挖掘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群众组织、行政业务等部门的教育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反腐倡廉的教育优势,构建全方位、多类型、多渠道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同时通过职代会、所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拓宽广大职工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渠道,营造有利于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监督的反腐倡廉环境和氛围。
2、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要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抓出实际成效。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要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同志强调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针对领导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途径,加强规范和监督,以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带动和促进党风、政风、学术风气的转变和良好风气的形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促进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子女配偶工作报告制度以及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
3、高度重视制度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注重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严密性。对不完全适应创新和发展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对新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对新领域和新环节,要有针对性地建设新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在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的同时,要特别抓好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大中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新建共建科研机构的管理、院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院所投资企业转制并购与上市等八大领域的制度建设。
4、强化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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