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篇: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规定(试行)新疆华源通盛矿冶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规定
1.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的安全检查与整改;项目建设期同时执行《工程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相关内容。
1.3职责
技术管理部是安全检查与整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及本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安全检查的要求
2.1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2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相关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3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查组织机构、查思想、查制度、查工艺、查违章、查设备隐患、查季节性安全措施、查记录等。
3.1查组织机构。各部门、班组是否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3.2查思想。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3.3查制度。查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执行情况。
3.4查生产工艺操作。各操作岗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5查违章。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高危作业的程序,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等。
3.6查设备隐患。机械、电、仪、厂房、通道、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
3.7查季节性安全措施。春季查防雷、防静电、防跑漏滴漏,防建筑物倒塌措施落实情况;夏季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秋季查防火、防冻保温措施落实情况;冬季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滑措施落实情况。4安全检查的周期
4.1公司主管领导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技术管理部每周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生产运行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值班长每天至少一次安全巡查;重点操作岗位责任人每小时至少一次岗位巡查。
4.2各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每周至少一次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仓储系统等重点危险岗位进行全面的专业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4.3生产运行期间实行夜间总值班巡查制度,每班至少巡查二次。
4.4在装置开车、停车、检修、试运转及生产异常时,相关管理人员增加安全巡查次数,必要时跟班检查。
4.5节假日前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进行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5安全检查的质量控制
5.1生产运行期间,安全检查实行岗位签到制度。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在岗位签到表上签名,注明检查情况。所有检查人员要适当错开检查周期或路线,确保每个时间段均有管理人员在重点岗位巡查。检查签到表每周五下午五点以前由安全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收取。
5.2生产运行期间,生产岗位的值班长和当班主要操作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在检查簿中准确记载巡查数据。生产运行部安全员每天下午五点钟以前负责督促检查一次,检查人员要签名确认。
5.3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各管理人员在每周五下午五点钟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给公司主管领导,并抄送安全工程师。
6.整改隐患的要求
6.1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隐患的整改方案,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6.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违纪行为,依据本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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