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隐
患
排
查
整
改
制
度
目录
一、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
二、安全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5
三、隐患举报奖励制度.....................................8
四、隐患整改评价制度....................................10
五、隐患整改销号制度....................................15
六、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17
七、重大隐患治理制度....................................19
一、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建立相应的隐患筛选认定、登记传递、整改及反馈表。矿安监科要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实行矿级对科级,科级对队(班组)级三级管理,三级体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
三、事故隐患的分级和分类
1、矿井及地面各生产单位的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煤矿隐患分为10种类型。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水害、火灾、机电、运输、放炮和其他。
四、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1、矿长是煤矿隐患排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2、煤矿分管生产、机电、通风等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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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3、分管机电、通风、生产、运输、基建、运销、后勤及新产业等业务科室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4、煤矿的设计、计划、财务、供应等科室分别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的有关工程设计、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
五、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及事故隐患排查内容:
1、每月由矿长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每周由安全矿长负责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总结本单位的重大隐患问题。区队、班组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2、对前期事故隐患项目进行落实和排查,已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履行销项手续,没有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
3、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程度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单位及责任者。
六、事故隐患排查程序:
1、各级管理人员在各类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在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检查结束后,对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一律填表登记,由安监科负责筛选分级。
3、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当场与区、队干部认定并签字,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填写事故隐患“三定表”报安监站。
4、对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认定,并由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采取临时预防性措施后报市公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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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部。
七、事故隐患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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