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
按照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制定本管控方案,本管控方案适用于公司有重大危险源的所属单位。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单位每两年至少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重大危险源所属二级单位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所属基层单位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操作岗位落实每日巡检,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必须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档案。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第七条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穿戴。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停运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严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在重大危险源场所从事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必须升级审批。
第十条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二篇: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
项目年初复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本项目涉及的各项危险源进行识别,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分级,登记、公示、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办法》、《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清单》、《重大危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划分及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经专家论证和监理审批后适时组织学习宣讲。
第三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各类房建、市政、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施工活动。
3、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设工程施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项目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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