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专业重点及建议
1、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工作方法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3)审查进驻现场的分包单位资质和证明文件;(4)审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组织系统和安全人员配备;(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日常跟踪监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和规程施工;
(7)进行阶段性的安全状况抽检。
2、安全控制的内容: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及冬季防寒、夏季防暑等项工作;
(7)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发现有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3、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的工作重点
(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检查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督促和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专职机构,并监督该机构的正常动作;
(3)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承包方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
(4)检查承包方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
(5)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审查安全验算结果、审查是否经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c)起重吊装工程;(d)模板、脚手架装拆工程等。
(6)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如对安全教育、安全设施挂牌制度、临时用电安全、雨期施工措施等进行审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检查已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改正,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措施。
(7)监理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为“五查”:查思想、查制度、查落实、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检查方式:专项检查和例会检查。专项检查要做到“六看”:看文明施工、看架子搭设、看“三宝、四洞(口)、五临边”、看机械电器、看模板施工、看安全资料。每次例会检查都要把安全防范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作为常抓不懈。
(9)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针对工地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以及做为防护的补充措施,要求按不同作业条件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0)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要发出书面通知,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建议并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11)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劳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做到新工人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教育及每周的安全例会。
(1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上报建设单位并向承包单位发出“暂时停工指令”。
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②安全措施未经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签认而擅自使用;③未经安全资质审核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停工后令承包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承包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做到“三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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