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为扎实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构建天蓝、水秀、山青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省、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富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治乱、治污、治脏、拆违、增绿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城区和乡(镇)集镇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治安,改造旧住宅区、改造市政设施、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五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全面提升城乡“颜值”和品质,努力营造创业有平台、生活出质感、管理上水平的城乡环境,打造云南生态宜居、美丽幸福“东大门”。
—1—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五年努力,到2020年力争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卫生城市,全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5%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95%;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100%;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完成剥隘、田蓬特色小集镇建设,建制镇镇区集中供水普及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家兴
县委书记
陆
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袁加全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王正芬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农办(政研室)主任
王兴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非公经济和
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黄琳琨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产办主任
李光道
县委编办主任
王昌华
县委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2—
许云童
县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副主任何
慧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两违”大队大队长牟成东
县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由牟成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城镇“五治”工作1.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1)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门前三包”,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门前三包”的签约率,全面落实城区和集镇“门前三包”责任制。
责任单位。县文明委负责县城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集镇。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前。
(2)工作任务:合理划分县城管辖区域,充分用党的基层组织对开放式小区、城中村、城边村及背街小巷环境
—3—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人居环境提升“街长制”,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袁加全任总街长,县级实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挂钩一条街(巷),县级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划定的本单位办公卫生区域和城区卫生挂钩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实行人居环境提升“段长制”,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挂钩一条街(巷)。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未完,全文共22307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