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现就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隐患及其分级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条件或状态。它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材料、产品(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设施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不安全因素包括作业条件、作业场所、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状态和危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包括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安全意识淡漠和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缺失、不完善和落实执行不到位等。
(二)隐患分级分类
按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可分为a级、b级、c级、d级、e级隐患。a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帮助组织整改的隐患;b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大,职能部门解决不了,需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c级隐患是整改难度一般,单位解决不了,需由职能部门组织整改的隐患;d级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班组解决不了,需由单位组织整改的隐患;e级隐患是指班组能够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
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要投入资金,实施工程,更换装备,并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危及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暂时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已经危及安全生产,任其发展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按隐患的种类可分为水害、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二、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一)各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隐患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过程的监管监控,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纳入奖惩考核体系,切实发挥隐患排查整改的实效作用。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班组长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
(三)职能部门和安全“八条线”主管部门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安全环保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三、隐患排查周期
班组实行班排查,单位实行周排查,职能部门实行旬排查,公司实行月排查。
四、隐患排查方式方法
(一)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可实行五级管理,即班组、分厂、职能部门、公司和集团。班组主要排查整改生产作业现场隐患;各分厂主要排查整改本单位作业区域内的隐患;职能部门主要排查整改业务范围内的隐患;公司主要排查公司内部重大、较大隐患;集团公司协助公司重点排查整改公司内的重大、较大隐患。
(二)各单位应按不同生产性质、工作范围、作业特点、危害因素分别编制班组隐患排查卡和单位隐患排查表。其中,单位隐患排查表应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岗位人员进行岗位隐患排查。
(三)班组长对本班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每班对照班组隐患排查卡内容要求,对本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认无危险方准人员作业。当班作业结束收集整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形成班组隐患排查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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