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备要求
一、大队机关的执勤人员,应佩戴执勤标识;
二、在不影响战备值班的前提下,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本人正常业务工作;
三、如需要离开营区开展执勤战备的相关工作,应统一行动,并佩戴好执勤用具,确保随时按照指挥部的指令投入战斗;
四、执勤人员因工作需要单独外出,必须经大队当班指挥长同意,并指定相同级别和专业的人员替班。
战备等级
一、什么叫经常性战备
专职消防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专职消防队处于经常性战备状态时,执勤人员的在岗率不应低于当班执勤人员定员数的95%,执勤车辆的完好率不应低于核定执勤车辆总数的95%。经常性战备工作宜与日常工作合并进行,但日常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战备工作。
二、什么是特殊战备
在重大节日、承担特殊保卫任务、责任区生产状况异常、发生重大灾害以及上级要求加强戒备的情况下的战备状态为特殊战备;专职消防队进入特殊战备状态时,应确保执勤实力达100%,并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大队战备管理人员应集中值班,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制定作战方案,逐级进行战备动员,通报任务情况。
战备职责
一、大队领导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贯彻上级有关战备工作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战备工作措施,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2、督促各级、各部门人员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3、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以及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执勤实力,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4、组织制定并熟悉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二、战训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掌握队伍的执勤实力,熟悉责任区及联防区内其他消防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2、组织制定各类灾害事故的力量调动方案、执勤战斗预案和区域联防增援预案;
3、检查队伍的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4、拟制战备工作的安排、指示、计划,督促队伍贯彻落实;
5、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战备管理和调配工作;
6、组织队伍熟悉责任区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
7、协调责任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装备管理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2、制定专职消防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3、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和运行记录,负责装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防火部门或人员应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及时向战训部门和基层大(中)队通报责任区单位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2、做好责任区情况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灭火救援职责
一、总指挥员
1、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区域;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并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3、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决定使用现场资源和设施,切断物料、电力、燃气供应以及破拆、警戒、疏散和局部交通管制等;
4、提出由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的请求;
5、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时,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参战人员撤出灭火救援现场。
二、副总指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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