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篇:关于印发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普管办发„2012‟9号
关于印发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市)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普湾新区(普兰店市)道路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和省政府4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4〃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迅速在全区(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据大连市交管会总体方案部署,特制定我区(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薛恒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为原则,以治理薄弱环节为重点,坚持全警动员、强化措施、严格整改的工作方针,以超常的举措和务实的作风,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区(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严格教育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严厉惩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密整治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严肃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营运企业,有效防止再次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乙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宋振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林乐毅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程绍东交通局局长
宋桂田安监局局长连厚利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连厚利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等各项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4个阶段:
(一)教育动员阶段(4月12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管理委员会,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深刻反思“4〃0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
(二)问题查摆阶段(4月13日至15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要针对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6月24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交通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全力落实措施,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四)检查验收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将依据大连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考核方案要求,对我区(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凡在整治期间,仍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排名最后的交管会,一律取消评选大连市道路优胜单位评选资格。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把好“三关”
一要严把客运企业源头关。对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1年内3次以上超速违法行为的营运驾驶人及所属企业进行清查统计。(牵头部门:公安局、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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