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制度
管
理
制
度
二○一一年十一月
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管理机构
为加强村级互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士明
副组长:沈应青
成员:张德怀、戴建华、余荣洲
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管理小组职责
一、受理贫困农户贷款申请;
二、对申请农户的信誉、发展能力及扶持项目进行审查论证;
三、确定持扶持金额及扶持期限,并与扶持农户签定互助资金有偿使用合同;
四、对扶持资金进行监督,并对扶持农户提供生产、技术、信息、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
五、定期向村委会汇报扶持农户的有关情况;
六、建立管理小组成员联系农户制度,负责回收到期互助资金。
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村委会职责
1、制定本村扶贫规划,明确扶持方向和重点;
2、对管理小组的村级互助资金投入情况监督;
3、建立村级互助资金台账及档案;
4、对扶持农户、扶持项目、投放金额、期限、担保人、到期还款情况进行公示;
5、督促管理小组回收到期资金;
6、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资金投放、回收及管理情况。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管理小组人员分工
赵士明。组长,负责管理小组全面工作,负责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投入与回收,负责向村委会汇报管理小组工作情况。具体联系、负责乐疃村民组农户互助资金投放与回收工作。
沈应青。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投放农户的审核与资金回收工作。具体联系、负责上坝村民组农户互助资金投放回收工作。
张德怀。成员,协助组长工作,具体联系、负责店屋村民组农户互助资金投放与回收工作。
余荣洲。成员,具体联系、负责上坝村民组农户互助资金投放与回收工作。
戴建华。成员,具体联系、负责店屋村民组农户互助资金投放与回收工作。项目考察论证制度
对于贫困户申报的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要确定联系人员,联系人要深入到实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考察论证。重点对项目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现有资源、生产技术、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保状况进考察论证。对于贷款在3000元以上的项目要经管理小组全体成员研究审定;对于贷款在5000元的项目要报经村委会研究审定。
财务管理制度
一、资金管理小组确定专人、设立专户、对管理小组开支进行管理核算。
二、管理小组支出实行组长一支笔审批,一次支出在100元以下的由组长直接审批,100元以上的要经管理小组集体研究,300元以上的要报经村委会审核。
三、所有支出发票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核审人签字并注明事由。
四、管理小组人员基本工资为成员每人每年300元,年终视工作实绩从收取的占用费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工资。
五、管理小组日常开支只限用于正常的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支出。
六、管理小组实行零招待,不允许报销招待费。
琴溪镇乐琴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投放管理制度
村级互助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符合本村实际,能够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短、平、快项目,具体包括种植业、养植业、农副产品购销加工业、饮食服务业、农家乐旅游项目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
一、村级互助资金扶持的农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定的生产发展能力的;
2、有较好的发展生产的项目;
3、自愿申请交纳互助金的“入互”村民;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注重社会公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扶持: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发展项目和具体脱贫措施;
3、拖欠银行贷款和财政借款;
二、村级互助资金投放程序
1、贫困农户向管理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发展项目、投资总额、借款金额、效益分析、借款期限和还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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