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确保xxx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统一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实现工程档案管理达标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xxxx区域建筑工程项目部的档案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和验收,参建各方均应按照本细则执行。
1.3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文件1.3.1业主竣工文件移交实施细则1.3.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1.3.3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
1.3.4《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241-2012。
1.3.5gb/t10609.3-2009《技术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3.6gb/t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1.3.7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1.3.8dl-t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1.3.9《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1.3.10《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gb/t11894-20021.3.11《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1.3.1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
1.3.1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1.4管理原则
1.4.1依据《档案法》的规定,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原则。
1.4.2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成立档案管理小组。负责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参加竣工档案预审及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1.4.3施工期间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各个档案负责人竣工档案的职能机构,负责制定《档管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负责对各档案负责人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同时定期对各档案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及例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要求各档案负责人认真落实本细则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力度,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创优。
1.4.4冷却塔区域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档案负责人应把工程档案管理纳入工程建设计划,纳入工程基建目标管理程序,纳入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纳入有关部门领导和技术人员以及档案管理小组的岗位责任制。
1.4.5根据《档案法》的精神,冷却塔项目竣工档案整理贯彻谁经办,谁立卷,谁负责,严把关,达标移交的原则。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及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工作。2工程文件收集、整理的责任划分2.1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负责人职责
2.1.1负责对档案全过程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移交工作。
2.1.2负责制定《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1.3负责对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收集、积累、整理、发放、归档工作。
2.1.4协助项目部档案最终汇总、编制工程竣工档案总清册,向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2.1.5负责工程验收交接文件收集、整理及其归档工作。
2.1.5负责建立各类资料收\发\借等台账;2.1.6负责对项目部产生的各类传真、会议纪要、联系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2.1.7负责完成职责内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原件及相应电子版和扫描版2.1.8负责整理竣工图2.3各个资料负责人职责
2.3.1在施工过程中形成文件资料的收集与积累、整理与编制、审核与移交工作。
2.3.2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个资料负责人资料管理工作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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