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网评员管理办法
第五条网络评论员在上级有关部门和本院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基本职责是掌握网上动态,开展网上宣传、网上评论、引导网上舆论。针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典型案件,尤其是负面、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撰写、贴发网评文章,澄清事实真相,矫正视听、引导舆论、维护形象。
网络评论员的工作任务是:
(一)开展正面宣传,在网上发表健康、主流导向的评论与文章,宣传政法工作成绩、队伍建设效果。
(二)对网络上有关本院和本部门的信息,每个工作日进行搜索,特别是对重点网站上关系本院稳定工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敏感信息,可能引起负面炒作或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及时搜索和汇集,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三)对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在上级部门和办公室指导下,参与评论,跟贴回贴,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积极进行舆论引导,以正面的声音占领网络舆论阵地,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各种负面影响。
(四)积极请求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职能部门,按照内部工作程序和规定,及时封堵、删除网络上的不良信息。
网络评论员关注的重点网络信息包括:
1、关于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2、关于涉检信访的信息。
3、关于可能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4、对本院检察官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举报、反映的信息。
5、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6、其他涉及本院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方面的重大、敏感信息和负面信息。
网络评论员应重点关注的网站包括:
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中国雅虎网、腾讯网、中国法治网、法制网海南频道、正义网、天涯正义网、天涯社区、西祠胡同、百度贴吧等。
第五条本院为每位网络评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一部,电脑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网络评论员保管使用,网络评论员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从事网络评论员工作时,电脑由办公室收回。
本院为网络评论员提供一台互联网宽带接入的电脑,保障网络评论员可在本院内随时上网监测。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对网络评论员开展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一)思想纪律教育,提高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业务能力教育,教授网络评论员掌握及时发现不良信息的方法,提高辩驳不实报道和错误观点的能力,要注重结合网络语言特点,提高网络评论员文字撰写水平,掌握网络评论技巧。
(三)保密教育,教育网络评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网络政法信息巡查和引导工作情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和纪
律规定擅自在网上发布与维护稳定和法律工作相关的信息或接受新闻单位采访。
第八条网络评论员的目标考核和奖惩
网络评论员的考核以得分为依据,分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平时考核每月一次,设定得分机制。月终、年终考核以得分多少对工作突出的网络评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网络评论员不听从安排,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院党组讨论决定另换其他人员。
网络评论员对重要信息迟延报送或漏报导致信息未能对外及时发布或未发布的,视情况给予批评。
网络评论员对重大敏感信息迟报漏报或擅自行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网络评论员违反保密和内部管理要求发生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xxx人民检察院
xxxx年x月xx日
附:网络评论员名单
xxx人民检察院网络评论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上级部门有关政法宣传工作的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检察机关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特成立xxx人民检察院网络评论员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xxxxx检察院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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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