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定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项目自查和整改、公司自评和考核、现场监理部评价、监管部门检查和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为基本方式,建立和推行对公司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综合评价。通过健全制度、典型引路、政策激励和严格监管等办法,引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过程控制、行为规范、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我公司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公司以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公司建筑施工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在公司及施工现场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力争在两年内全面实现公司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
1公司建立高效运转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
(二)阶段性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两个方面,分3个时间段提出综合评价目标。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及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认证)。从2010年11月起,公司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认证工作。到2011年3月底前,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10月底前,公司所属省内分公司应达到安全评定“基本合格”的标准;到2011年年底,公司应通过安全认证。公司应积极努力,争取提前通过安全认证。从2010年10月起,公司应启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在进行安全认证前,应有一个以上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
2.建筑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即达到安全评定“合格”要求,以下简称达标验收)。公司在省内各项目积极主动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主动向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达标验收评定申请,到2011年10月底前,公司在省内各项目应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三、实施范围和依据
(一)实施范围:
2湖南奉天建设有限公司和公司所属在省内的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工作依据:
1.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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