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甄别系统打击违法串标的尝试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自2013年底受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使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权。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且调查难、取证难问题突出的矛盾,总站不断探索、完善调查取证手段,通过启用自主开发的“围标串标甄别系统”,同时建立完善查核分离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招标投标各方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背景缘由
围标串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该行为是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突出问题之一,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以及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围标串标行为往往发生在“场外”,违法行为隐蔽性强,致使“调查难、取证难、定案难”的问题长期存在。
针对这一情况,总站不断探索、完善调查取证手段,结合目前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围标串标一些典型表现形式,如:不同投
1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等,尝试自主开发了“围标串标甄别系统”(以下简称甄别系统)。同时,针对当前投标单位在围标串标过程中,为节省时间或工作成本,一般是在编完一份投标文件后,将其复制成多份,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复制文件进行调整这一情况,由“甄别系统”通过对电子投标文件的清单数据进行全面比对,检测投标文件是否源于同一台电脑设备、软件环境及多份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是否高度相似,特别是错误的内容的高度相似率等,查找围标串标线索,锁定违法违规行为证据,提升查处效率。此外,对于甄别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提请评标专家予以判定,并结合后续调查情况来认定。
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总站还制定《上海市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梳理明确了执法依据,建立查核分离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为我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下了制度基础。
二、基本做法
2以我站去年查处的一起典型的围标串标案件为例。2015年6月,我站收到举报信,反映在上海青浦某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单位涉嫌串通投标的行为。我站执法人员立即根据线索,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
(一)利用高科技手段,排摸串标线索
总站执法人员启用“甄别系统”对该项目32家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对排查,通过对设备信息(包括网络狗号、cpu编号、硬盘编号、mac地址)及生成修改记录(保存类型、时间)、工程量清单下的补充定额和调整定额的相似度(包括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单位、数量),工料机消耗量或单价相似性(工料机编号、工料机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的甄别分析,初步锁定了10家单位投标文件存在高度雷同的情况(雷同率70%)。后经评标专家结合甄别结果的复审,最终认为上海某建设公司和江苏某集团(以下简称两涉案单位)商务标采用相同电脑、加密狗编制投标文件,存在重大串标嫌疑。我站随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二)周密细致核查,锁定案件事实
根据案发线索,执法人员制作了严密的调查方案,第一时间通知两涉案单位分别接受约谈调查。围绕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和加密狗的关键线索,经过多次调查,两涉案单位均承认投标文件系委托第三方人员金某编制。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执法人员
3还分别向两涉案单位确认了“金某”的身份情况,包括姓名全称、联系方式等信息,确认为同一人,逐一核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地点,过程细节,确保案件证据环环相扣。
(未完,全文共13465字,当前显示14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