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减少资金损失,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备用金与借款的适用范围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暂支款,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二、
理赔等事故性质借支;
三、
押金等性质借支;
四、
因生活困难而暂支款;
五、其他经批准的暂支款。
第三章备用金与借款定义和分类
一、为保证日常零星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
二、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款)两种。
三、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四、临时备用金是指因临时性的需要而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第三章定额备用金与借款管理规定第一条备用金借款申请和报销手续程序
一、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二、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
1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四、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财务部经理对借支合理性进行复审,对借支款进行总体监督,并根据前期现金使用做出分析,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出是非判断。
第二条备用金与借款额度
一、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二、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三、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四、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第三条第四条备用金借款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票、其他银行结算方式备用金与借款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备用金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审定;
一、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
二、以支票及银行结算方式借款的,必须在银行结算票据上签收,并在《付款凭单》上注明票据号码;
三、理赔、押金等性质借支,在取得对方单位正式收据后,可以及时办理转帐手续;
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四、部门审核主管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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