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和非煤矿山验收方案
闸镇煤矿和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集中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措施,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镇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验收目的
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掌握各村、各企业、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各村、各企业、各相关部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各村、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全力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是全镇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三、验收内容及标准
(一)非煤矿山验收内容和标准
1、安全管理方面:
(1)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有效。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采方案,并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备案,严格按批准备案的开采方案进行生产,技术资料管理和图纸齐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4)严格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和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
(6)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持证上岗。
(7)严格执行劳动保护规定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8)露天边坡、人员提升设备、尾矿库、排土场、爆破器材库等易发生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有登记档案和检测、评估报告及监控措施。
(9)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10)外来采掘队伍具备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到位。
2、露天矿山方面:
(1)严格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掏采,台阶高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2)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安全距离和爆破作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危险性较大的矿用起重、运输、提升、排水等机械设备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
(3)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等重点部位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深凹露天采场必须有专用防洪设施。
(4)加强作业现场管理。排土场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平台宽度,以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高度,应当符合设计规定。排土场有可靠的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以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
(5)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强制淘汰扩壶爆破,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人工装载矿岩,没有捕尘装置的干式凿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3、勘查项目:
(1)持有勘查许可证;
(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勘探方案,并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备案;
(3)严格按照批准备案的勘查方案和勘探方式组织勘查,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4)严肃查处越界勘探和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验收内容和标准
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有效;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
(3)安全投入到位,按规定提取安全专项费用和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4)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持证上岗;
(5)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警示和24小时监控,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严肃查处“二合一”、“三合一”和“多合一”经营门店;
(7)按要求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样品;
(未完,全文共14110字,当前显示148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