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管理约法十章
一、严禁违法违规编制财政预决算。
二、严禁违规越权减免税费,自行制定先征后返政策。
三、严禁人为混级混库,隐瞒或虚增财政收入。
四、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财政支出,以及虚列虚报财政支出。
五、严禁违规借支国库资金,或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六、严禁拖欠工资、津贴补贴。
七、严禁违反规定乱发钱物。
八、严禁做假账,编造虚假财务和统计报表,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九、严禁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财政资金。
十、严禁违规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承诺。
第二篇:约法十章档简报、严格执行迅速落实约法十章改进作风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迅速落实约法十章改进作风
陈全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拉萨12月5日讯(石磊李成业)今天下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发出的转变作风、改进党风的召唤。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完全赞成八项规定,要严格执行、迅速落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拿出行动、身体力行,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实干干实的实际行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民族团结、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表率风范,对肩负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深刻把握,对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的继承弘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以人为本、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为全党树立了榜样、发出了号召,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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