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但应当
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
(三)项规定。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
三、《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
(四)项、第二款规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
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四、《商标法》第五十五条第
(四)项规定。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第
(四)、
(五)、
(六)项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时,可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帐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
无照经营场所。
六、《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二)、
(四)项、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检查投机倒把行为人的财物,其中用于投机倒把的可以扣留;查阅、复制、扣留与投机倒把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对投机倒把行为人的托运物资,经县级以上工商局局长批
准,可以扣留。
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活动
的专用工具、设备。
八、《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
(四)项规定: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
或者扣押。
九、《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应当予以查封、取缔。
十、《宁夏回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九条第
(三)、
(四)项规定。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商品和财物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和财物的来源和数量,并有权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暂停销售,接受检查;发现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商品和财物可能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封存扣留;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措施。十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经检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当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向社会及时公布企业名称和产品名称。
第二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用行政强制措施权的分析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行的法律、法规授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一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但就每一部具体的法律、法规又有一定的区别。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机关为了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顺利进行或者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而依法采取的临时性处置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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