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印发《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地铁建设投融资项目承办人:
为规范**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处理各类质量安全信息,最大程度的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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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处理各类质量安全信息,最大程度的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提高超前预防和预控能力,确保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等涉及的所有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安全信息的管理,畅通内部信息传递渠道,各部门指定一名质量安全信息联络员,对重要的质量安全信息要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领导、安委办报告,对收到的安全信息认真分析、处理,形成闭环;对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整改。
第四条各参建单位要积极主动的对本单位质量安全信息进行收集、上报、统计和综合分析、调查处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送。
第五条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质量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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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质量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时效性原则。质量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
3.准确性原则。各类质量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
第二章质量安全信息分类
第六条质量安全信息分为日常质量安全信息、突发质量安全信息两类。
第七条日常质量安全信息是指公司工程建设工作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例行安全会议纪要、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资料、开展的安全活动信息、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反馈情况以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等。
第八条突发质量安全信息主要包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严重质量事故信息、重大安全隐患(险情)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质量安全信息等。
第三章日常质量安全信息的报送
第九条日常质量安全信息的报送是指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按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按月、季度、年(半年)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的日常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或者按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及时上报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公司须定期向公司安委办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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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质量安全信息及时间要求:
(一)每月须报送
1.每月初前3个工作日内报送本单位(部门)上月“事故(事件)统计表”,若有事故(事件)发生的,应将当月“事故(事件)登记表”一并上报。
2.各监理单位每月初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本单位上月月度安全工作总结(月度监理工作简报)。应包括当月开展的主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等。
(二)每年(半年)须报送
1.各监理单位每年7月5日前报送各单位半年安全工作总结,2月25日前报送各单位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2.每年初前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年“年度事故(事件)统计表”和“年度事故(事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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