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为规范
由于时间关系,下面,我给大家简单的进行学习,会后小年会给大家印发下来,以便我们平时对照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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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既然把规范重新修订并予以学习,希望能够明白这不是走过场,工作时大家一定要严谨,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希望大家新年新气象,团结协作,提升个人工作素质,共同把中心的工作做的更好。
对于中心今后的工作发展方面,大家若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希望多和我进行沟通交流。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原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我区政务服务良好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原州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1、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打游戏、看股市、看视频、听音乐、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串岗聊天说闲话导致工作人员不和,以及打扑克、下棋和其他娱乐活动等。
3、禁止各种不规范的坐姿和在服务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和各种不文明的举止,出现纷争时应当及时向首席代表、综合服务台或中心负责人反映。
5、禁止在政务大厅办公区域内悬挂、放置衣物或背包等。
6、禁止在工作区域柜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或者带孩子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7、禁止在办事群众面前整理服饰,整理服饰,掏耳朵,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玩手机游戏等不文明行为。
二、语言规范
1、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3、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6、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等文明用语。
7、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
8、遇到办事群众咨询非本窗口业务时,应回答。“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者把办事群众带领到相应的窗口。
三、态度规范
1、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做到领导与群众一样、生人与熟人一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样。
2、接待咨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
3、不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闹情绪、耍态度;对办事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倾听,不予争辩。
4、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之争吵。同时,及时向窗口首席代表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负责人报告。
四、仪表规范
1、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着法定制服的窗口必须按国家相关着装规定执行,其他窗口按中心统一要求着装,佩戴胸牌。
2、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不得在办事大厅出现侧坐、趴卧、睡觉、嬉闹、交头接耳、串岗聊天、左顾右盼、东倒西歪等现象。
3、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4、禁止在工作场所着背心、吊带裙、超短裙和穿拖鞋。女工作人员可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涂指甲油,佩带饰品要庄重得体;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五、桌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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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