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5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9月
8日
年三号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煤炭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榆政能发[2015]163号)要求,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三号矿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长。柳熙(矿长)
副组长:朱敬德(技术副矿长)
成员:王子斌(生产副矿长)樊永强(机电副矿长)
王茂森(安全副矿长)刘培斌(通风副矿长)
郑国林(培训科长)
李月兴(测量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日常事务,由王茂森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严打“三非”,狠治“三违”,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15年9月8日至12月10日。
三、工作重点内容
(一)“打非”10个重点
1、私挖滥采等非法开采行为;
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每周向工作小组汇报。负责人。朱敬德、李月兴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彻底的煤矿;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煤。
重新对各生产能力、对各系统进行研究、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同时对云南省定员相关规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负责人:王子斌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
按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要坚决杜绝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而从事生产的。
负责人:朱敬德李月兴
5、未经批准拖延工期未完成技术改造、改扩建的矿井,利用被整合矿井在整合区域内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落实好采煤方法设计变更工作。负责人。王子斌
6、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未按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建设施工,超建设工期未办理延期手续,未经验收擅自在改扩区域进行生产的新建改扩建矿井。
7、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8、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
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
负责人:王茂森郑国林
9、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
3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配备符合需要。
负责人:郑国林、李月兴
10、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
狠抓现场管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如果存在重大隐患,则立即停产整改。
负责人:王茂森樊永强
(二)“治违”10个重点
1、安全生产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签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落实。
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各安全生产机构,签订安全责任状,对相关制度进行完善、落实。
负责人:王茂森刘培斌
2、矿领导配备不足和未按规定带班下井。
按国发23号文要求,对照制度,强化管理下井带班的管理到位。负责人:柳熙
3、存在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所有管理人员要严抓规章制度、有关措施的落实,要狠反“三违”,要按奖惩条例进行翻倍处罚。
负责人。王茂森、王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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