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目标:(1)有区域
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企业运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区队、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区域和工作范围,实现企业内部的全覆盖、无漏项、无漏人、无漏岗,确保每个区域有人管、每个部位有人查。
(2)有职责
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指导意见》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要逐级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覆盖。(3)有标准
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场所、各设备设施的排查内容、排查周期和排查责任人。
二是对隐患整改要制定严格的验收销号标准,同时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治理时限、治理进度、督办人、督办部门、验收单位等内容。
4)有检查
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应当至少建立公司(厂、矿)、车间(分厂、区、队)、班组等三级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至少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情况;
②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③设施、设备、装置、工具的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
④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受限)空间作业、重大危险源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⑤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体、精神状况;
⑦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⑧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
二是非煤矿山企业组织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要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监督抽查、综合性检查等有效衔接,发现隐患及缺陷及时有效处理。
(5)有整改
一是非煤矿山企业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及时组织治理。对一般事故隐患,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①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评价),明确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
③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整改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④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
二是非煤矿山企业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6)有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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