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纪委[5篇]
第一篇: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纪委北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权力腐败的一项目重要举措。我市行政审批制度自2001年至今经历三次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我市从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始以来,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工作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已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三次改革。第一次由原616项审批事项精减到302项,第二次由302项审批项目又进一步精减到135项,经过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精减审批项目481项(其中取消48项、合并减少55项、转为日常监管工作378项),为原审批项目的78%;保留的135项(其中审批项目46项、核准项目48项、审核项目40项、备案项目1项),为原审批项目的22%。2007
1年由前两次改革保留的135项审批项目精减到122项,精简了10%。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我市编委办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修订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和报件资料,规范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高效透明的运转程序,完善机关内部与外部协调的行政审批并联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在审查方式上,简化内部程序比较复杂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并在承诺的行政审批时间内,将审批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建立联合办公制度。二是在办理方式上,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主动创造有利条件,减少了办事程序,方便基层群众。
(二)规范审批管理办法
针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从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入手,防止和杜绝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实行管理办法公开。一是把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对改革中取消的审批事项,研究新的管理办法,防止变项审批和权力上收。二是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减少了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对保留下来的审批事项要求各单位制定管理制度,审批的内容要具体,审批的条件要可操作,审批的时限要确定,并对外公布,减少审批人的自由酌情权。三是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变机关内部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明确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按照“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要求,遵照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北安市编委办经与法制办、监察局协调,制定了《北安市行政审批工作督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我们对全市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了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情况,各部门都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和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和监督、责任追究、公开等各项制度。一是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日常监管,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制定管理监管制度,把具体责任落实到承办审、批事项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审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审批工作责任制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二是针对以前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已精简的行政审批事项“名亡实存”和反弹现象发生。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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